DB-3172A/B铝箔专用胶适用于铝箔和其它塑料薄膜的复合。主剂是溶于醋酸乙酯的改性聚酯多元醇溶液,固化剂是溶于醋酸乙酯中的异氰酸酯加成物。
一、性能特点
1、本产品初粘力高,特别适用于含铝箔结构的复合,能减轻或消除铝箔复合的“隧道”现象。
2、对基材具有良好的润湿性能和涂布加工性能,铝箔复合时白点、气泡少。
3、产品指标
品名 |
DB-3172A主剂 |
DB-3172B固化剂 |
外观 |
淡黄色透明液体 |
淡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 |
固含量(%) |
72±2 |
75±2 |
粘度(mpa.s.25℃) |
4000±1000 |
1500±500 |
溶剂 |
醋酸乙酯 |
醋酸乙酯 |
配合比 |
20 |
3.5 |
二、使用方法
1、标准配比(重量比):A组份(主剂):B组份(固化剂)= 20:3.5,当空气湿度高(大于70%)及使用聚氨酯油墨印刷时,须适量增加固化剂10--20%。
2、稀释:先计算并称量出某工作浓度所需的醋酸乙酯(醋酸乙酯的水份含量不能超过200ppm,同时不允许含有醇、胺等化合物杂质),然后往已知重量的主剂中加入醋酸乙酯、顺固定方向(例如顺时钟方向)充分搅拌,待均匀后再加入固化剂,再次充分搅拌。最好整桶主剂配整桶固化剂,因为固化剂量少,分几次配会导致称量精度不高。计算工作浓度时要考虑到溶液的粘度,因为粘度会影响涂布量、涂布状态。
3、标准配比及溶剂对照表
工作浓度(%) |
A组份(kg) |
B组份(kg) |
稀释剂(kg) |
粘度(25℃,3#查恩杯),S |
40% |
20 |
3.5 |
19.1 |
13.18 |
35% |
20 |
3.5 |
25.1 |
12.10 |
30% |
20 |
3.5 |
33.3 |
11.03 |
25% |
20 |
3.5 |
44.6 |
10.93 |
4、涂布量计算:布美兰和激光涂布辊的涂布量计算有个粗略的经验公式供参考:
干基涂布量(g/㎡)=0.2×工作液浓度%×网孔深度µ×工作液比重
电雕涂布辊及棱锥形压纹涂布辊不可套用上述公式。工作液浓度33%的比重为1;而浓度26%的比重0.96. 浓度45%的比重1.04。精度不高的计算可忽略比重。
5、涂布量选择:视基材结构及使用要求不同,涂布量(干基)可在2.5—3.5g/㎡之间选择。普通食品包装袋涂布量可少点,剥离强度能满足,主要考虑白点,气泡。剥离强度要求高的包装袋涂布量应多点。上胶量的多少由网线辊的深度和工作浓度决定,推荐最佳使用浓度25%---35%。
6、干燥:为使基材膜涂胶层内的溶剂挥发干净,要尽量提高干复机的干燥效率。影响干燥效率的因素有热风温度、风速和风量,复合速度越快干燥效率要求越高;反之,当设备干燥效率低时只能降低复合速度。复合机的风速、风量校正以后一般不常调节,惟有热风温度及复合速度经常改变。热风温度设定的原则是先低后高,使之形成温度梯度,目的是防止涂层表面过快干燥而妨碍内部溶剂的进一步挥发,这就是常说的“假干”。例如干燥箱喷嘴风速30米/秒,复合速度80米左右时,热风可设定为50~60℃、60~70℃、70~80℃,视基材及涂布量而定。
7、层压:在勿使薄膜过度拉伸、损坏的前提下,尽可能提高复合热辊温度,热辊温度可在50~85℃之间选择。注意:加热油缸的温度不等于热辊温度,而热辊边缘温度也不等于热辊中间的温度。热辊线压力由气缸直径、气压、硅胶辊的硬度和长度决定。能经常调节的只有气压,不同的复合机不能以压力表的读数来比较热辊的线压力。
8、熟化:下机的复合膜应尽快送入熟化室,在45~60℃条件下加热复合膜,尚未固化的胶粘剂会熔融流平,消除较小的气泡和白点,连续熟化48小时后能够达到满意的粘接强度。要求熟化室空气循环流动,目的是使熟化室各处温度一致;不间断地排出熟化室内溶剂含量高的空气,通过对流以降低室内空气的溶剂浓度,有利于复合膜中的残留溶剂继续挥发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配胶量根据需要而定,现用现配,配好的胶最好当天用完,剩余胶液原则上不能使用。若剩胶过多,可用溶剂稀释数倍后放入密闭容器中,保存于阴凉干燥处,次日作业时,将上述剩胶作为稀释剂少量(约2成以下)陆续掺入新配制的胶液中使用(不适合质量要求高的复合制品)。如发现白浊化、半透明和增粘现象,则不可再使用。
2、复合基材如BOPP,BOPET、BOPA、CPP,PE等薄膜均需表面处理,BOPP,CPP,PE表面张力要求38达因以上,BOPET、BOPA均需达到52达因以上。AL必须保证退火除油干净,非双面处理的BOPET、BOPA原则上不能两面复合,否则不能保证非电晕面的剥离强度。
3、薄膜中的添加剂尤其是滑爽剂,在薄膜中的含量直接影响复合膜的粘接强度,一定要严格控制,特别是聚乙烯膜较厚时,因此在使用前必须对薄膜进行选择和试验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4、本品不能用于表印油墨印刷膜的复合。
5、在胶水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异常现象,立即停止使用,并保留未开封的胶水,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,以便派技术人员前来处理。
6、本说明书提供的技术意见均出自诚意,仅供参考。由于每个用户的设备、工艺及原材料非我厂所能控制,所以用户亦有责任对我厂提供的产品进行实验,以验证是否适合所拟定的工艺和用途。
7、本品属易燃品,使用时应予注意。
四、包装及储存
A组份(主剂):20公斤/桶
B组份(固化剂):3.5公斤/桶。
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。主剂储存期12个月,固化剂储存期为9个月。打开包装后应尽快用完,不可再储存。